校園霸凌防制教育宣導 2026-02-05 何謂霸凌呢?有四要素:1.持續:行為一再發生(但構成刑法傷害罪的行為,例如毆打他人導致骨折,仍可進入霸凌事件處理程序)。2.侵害態樣:直接或間接對他人做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3.故意:個人或集體的故意行為。4.造成身心傷害:使他人產生畏懼、身心痛苦、財產損害,或影響對方進行正常學習活動。 業務連結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霸凌防制準則業務檔案生對生流程圖師對生流程圖調和程序懶人包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檢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