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防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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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霸凌防制教育宣導

何謂霸凌呢?有四要素:
1.持續:行為一再發生(但構成刑法傷害罪的行為,例如毆打他人導致骨折,仍可進入霸凌事件處理程序)。
2.侵害態樣:直接或間接對他人做出貶抑、排擠、欺負、騷擾或戲弄等行為。
3.故意:個人或集體的故意行為。
4.造成身心傷害:使他人產生畏懼、身心痛苦、財產損害,或影響對方進行正常學習活動。